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绥阳县委编办立足本职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上来,持续发力、分步推进,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实际底数。对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机构编制、运行机制和专职人员配备落实等相关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优化设置等建议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形成建议意见,意见报县委编委会审批后具体实施。
二是优化机构,明确职能职责。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按程序印发《关于规范明确县直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等职责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委工作机关、群团部门、县委直属单位和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职责和具体承担职责的内设机构;明确县公安局派出所抓好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抓好安全领域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同时,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将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挂牌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单独设置,增设了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并明确相应职能职责,确保经开区有专门机构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是配齐人员,强化工作力量。结合县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通知要求乡镇(街道)确保安监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本职工作,不得抽借调和安排其他工作。为配齐配强煤矿和非煤矿山驻矿安监员,按照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的原则,统筹调剂,为县经济贸易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增加编制12名,招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业人才,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编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