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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委编办“一二三”模式扎实做好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
时间:2022-05-26 09:02:56  来源:绥阳县委编办  作者:李俊杰

为积极适应机构编制管理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绥阳县委编办以“一遵循”“两机制”“三要求”模式,扎实做好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

围绕一个遵循,推进管理“法定化”。严格《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强化学习贯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发挥机构编制工作职能,积极服务“四新”主攻“四化”,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条例》和配套法规,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托各部门“三定”规定,从严从实推动实名制系统管理维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统筹好机构编制资源,让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进一步提升

建立两个机制,共筑系统“防洪堤”。一是建立“编办-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事前充分协商、事中协作配合、事后结果共享,环环相扣的闭环把控,有效杜绝违规进人协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建立预警监督机制,积极挖掘实名制数据潜力,对统计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数据和典型问题进行专项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政策性安置任务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提前作出预警研判,精准发现各单位在编制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编制资源效益提供可靠依据。

坚持三个要求,练就业务“金刚钻”。一是要求台账管理日常化建立《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增减变动》《人才编制池》三本台账,定期与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基础数据进行核对,确保系统每项数据有据可比、有据可查。二是要求信息源头精准化。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结合日常入编业务系统“数据校验”,及时维护更新实名制系统,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要求业务操作规范。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各部门办理增员入编等业务时,必须按照规定提交规范性附件,全程留痕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凡是不按照规定提交资料的,业务不予受理,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