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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努力探索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新机制
时间:2022-05-24 09:14:42  来源:播州区委编办  作者:张 维

播州区根据省市要求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镇(乡、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涉及部分执法权限下放到镇(乡、街道)并以镇(乡、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但镇(乡、街道)在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方面严重缺乏具备资格的专业性人才。为依法有效解决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困难,播州区两项改革工作专班齐心协力,深入调研,提出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播州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架构、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指南,努力探索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新机制。

一是明确组织架构。采取双组长制,由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8名公职律师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以区人民政府名义抽调履职能力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公职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考核公职律师承担的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1名公职律师承办4-5个镇(乡、街道)的法制审核任务。同时,通过办案流程演示、法律法规讲解等方式指导各镇(乡、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提高镇乡办案水平;通过案卷评审、案件追踪、合法性审查等方式监督各镇(乡、街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实质性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一般性案件的审核由包保的法制审核人员承办,在两周一例会集中研究法制审核中相关事宜,必要时可临时集中;对重大、疑难、跨区域的案件,实行3人以上参与的集体审核;对集体审核无法解决的困难,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办案人员、公职律师和专家会商。

四是制定工作指南。制定《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编制法制审核办案流程示意图、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指南、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指南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南,规范行政处罚办案和法制审核行为,为提高法制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