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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委编办创新监督方式推动部门 “三定”规定落实
时间:2022-06-07 14:43:3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海波

为推动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遵义市委编办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监督机制推动部门“三定”规定落实的实施意见》,构建了有群众、有人大代表、有政协委员、有部门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部门执行“三定”规定不变形不走样

一是扩展监督主体,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将监督部门落实“三定”的责任主体从市委编办扩展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市信访局、市审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7个部门,改变过去市委编办“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一家督查向多方督查转变的高压态势。

二是迭升监督方法,变“被动防守”为“主动出击”。迭升过去“实名制+督查”“12310+督查”等被动督查方法,广泛借助7部门监管平台,主动出击,加强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监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关部门不按“三定”规定履职或履职不力的,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在巡察、审计中发现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12345热线服务中心收到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有关部门不按“三定”规定履职的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发现有关部门不按“三定”规定履职的,均及时反馈市委编办,市委编办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三是聚焦监督内容,变“目标分散”为“目标凝一”。7部门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始终把按照“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职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并以此为抓手,推动部门认真完成市委全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升部门履职效率。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变“无能为力”为“精准问责”。以前7部门对不“三定”规定履职或履职效果不好的部门无能为力,没有处罚手段。现在按照联合监督机制,将相关线索反馈市委编办后,市委编办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规定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精准问责,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7部门的监督长了“牙齿”、握了“利剑”、带了“高压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