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地生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遵义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桐梓县委编办探索实施“问效+”工作模式,有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一是“问效+目标导向”,推动全面跟踪与精准问效相结合。
以提升跟踪问效的针对性、时效性为出发点,实行“分类问效”。主要聚焦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及运行情况。通过掌握重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执行不力、变形走样、落实不到位,查看调整后有无积极效果等方面进行分类跟踪。同时,着重对重大改革决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抽(借)调人员情况、编外人员聘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四清两对应”目标全面落地。
二是“问效+联动机制”,坚持内外联动与全程推动相结合。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明确由监督检查股牵头,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县域名和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共同参与,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督模式。同时,积极探索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形成监督问效合力。在现场核查环节,结合问效监督,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查看现场、核对数据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是“问效+整改优化”,实现督查整改和事项审批相结合。
以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为切入点,以监督检查为前置手段,重塑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申报、受理审批流程,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的协调配合、相互推进,严把审核关卡,逐一建立数据档案库和问题清单,实行“逐一销号”、实时更新,对存在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暂缓工资审核流程和受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问效+法制效益”,促进工作成效与法规意识相结合。通过开展跟踪问效,完善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后、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工作理念,进一步调整优化“严审批严监管”、“重事前监事后”、“重管理优服务”模式,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同时,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培训宣传力度,通过跟踪问效、座谈交流、整改落实,提升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法制化意识,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加快推落实进机构编制事项,提高机构编制严肃性,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思维,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法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