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红花岗区委编办根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核查文件精神,抓实前期准备、部门(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环节,聚焦“五举措三关键”,扎实完成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落实五项措施,保障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区情实际,以区委编委名义印发了《遵义市红花岗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区编发〔2021〕1号),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分阶段开展工作。二是成立专班。成立了由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区委编办督查股室牵头负责的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细化方法步骤和进度安排;三是细化责任。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分块包保”,对各部门(单位)自查环节、实地核查、数据更新等事宜分组包保指导,各司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培训调度。通过组织学习实施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和下发工作提示、召开调度会等形式,加强工作统筹,及时研究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源头保证核查工作进度和质量。五是互联互通。区委编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抽派人员组成组成4个实地核实督导组,建立核查工作微信群,各部门(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充分利用移动终端、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核查工作进行远程指导和业务交流。
把握三个关键,确保核查工作全面精准
一是单位自查求“细”。第一,明确统计范围,细化数据要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表格,细化统计要素,确保机构编制各项信息和数据指标全覆盖;第二,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数据管理。按照“应填尽填、规范准确”的要求,将机构名称、编制数、人员信息等近30项信息要素全部纳入数据完善范围,其中针对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职称、领导职数等要素重点核实填报,确保填报数据完善齐全并有据可依;第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通过对照干部任职、职务职级晋升、人员进出编等文件资料,全面系统核对各项信息,并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数据库准确、详实、不重不漏。
二是实地核查求“全”。第一,在量上突破规定限额。突破核查实施方案“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的30%”的要求,将全区党政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纳入核查范围,实现全区机构编制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机构编制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的“四清两对应”目标;第二,在点上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梳理、分析本级的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列入实地核实重点名单;第三,核实督查同步推进。将实地核实环节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促检查有机融合,同步检查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
三是数据更新求“准”。对各部门(单位)各个环节反映出的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查缺补漏、校正勘误,及时更新。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认真把关,规范填报,做到进数有据、名实相符、不漏不缺、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