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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三个到位”学习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时间:2022-10-12 11:06:09  来源:绥阳县委编办  作者:吴 韬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绥阳县坚持多层面同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编委带头学,确保领学到位。《规则》颁发后,县委编办及时呈送县委编委领导,专题汇报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意见。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将《规则》列入县委编委会议题,县委编委对《规则》的出台背景、处理措施和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等进行逐字逐句、原原本本的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出台《规则》的重大意义。并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内容,将《规则》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编办集中学,确保部署到位。县委编办《规则》纳入常态化学习会学习内容,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准确把握《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处理和问责的“红线”,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由“凭经验”向“依法规”转变。同时,及时制定并下发《中共绥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将《规则》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法内容,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部门深入学,确保执行到位。全县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等方式《规则》进行深学细研,深刻理解《规则》的内容主旨、核心要义、条文内涵。同时,各部门坚持学以致用,对照《规则》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问题立即抓好整改,并在申报机构编制事项时严格落实“三必查”要求,坚决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确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工作符合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