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提高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绥阳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扎实走好监督“三步”曲,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提升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质量。
一是整合监督资源,织密发现问题一张网。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通过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培训、细化监督检查清单、主动参与核实发现问题等方式,确保在巡察过程中实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力有效精准监督,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效能明显提升,监督质效显著增强。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夯实严肃纪律防火墙。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建立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作用,注重日常监督,结合巡察发现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绥阳县委编办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针对性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实现对各单位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全方位体检,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并根据工作需要下发整改通知单,着力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思想认识、筑牢机构编制纪律防火墙。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拧紧日常管理稳压阀。为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抓常、抓长,按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规定,绥阳县委编办强化问题整改结果运用,将日常监督、巡察、专项检查等渠道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与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挂钩,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视具体情况按管理权限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并根据涉及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等处理措施,确保有错必纠、一纠到底,扎实拧紧机构编制工作日常管理稳压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