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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委编办“三点发力”做好机构 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
时间:2023-09-04 16:01:47  来源:红花岗区委编办  作者:李婷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近年来,红花岗区委编办坚持综合施策,加快构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三点发力”的工作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抓实宣传教育“基础点”,拧紧“思想阀”。一是政策法规进会议。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制度文件纳入区委常委会、编委会、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督促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好预防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二是知识讲堂晒网上。依托“互联网+”模式,通过“多彩红花岗”公众号、“红花岗机构编制网”、QQ工作群等媒介,及时发布《条例》《意见》等配套法规制度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积极转发市委编办制作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知识讲堂》小视频,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面、覆盖面;三是拓宽形式增实效。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对接,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域名和信息等内容纳入“业务菁英上讲台”、中青年干部主体培训班教学内容;由各股(中心)负责人轮流授讲,对全区各单位(部门)人事干部200余人开展《条例》宣讲、上下编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紧盯监督检查“关键点”,织密“防护网”。一是严格办事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区编办发〔2020〕42号),要求部门(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前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关键程序,区委编办认真审核提交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形成“部门事项提交—业务股室把关—室务会研究—编委会决议—监督检查股跟进”的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决策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实名管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监测制度》,全面梳理机构编制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建立《机构编制基础信息动态监管台账》,与实名制月报、季报、年报数据相衔接,通过数据的“月比对、半年监测、年度统计”,加强数据动态监测,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随查随新”,提高从数据分析中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的能力。三是提升评估实效。融合机构改革“回头看”、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等时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综合评定部门的机构改革实施、“三定”规定落实和事业单位登记等情况,确保“上一次门、全面体检”,坚决把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是找准问题隐患“切入点”,筑牢“责任堤”。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缺补漏。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机构改革调研和评估等方式,全面梳理各部门(单位)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三定”规定、落实改革要求等方面的堵点、难点、缺位点,对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明确,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有序;对个别部门(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切实将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信访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机构编制领域信访案件排查,将历年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的机构编制领域信访件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紧紧围绕机构改革、编制调整、事业单位改革等涉及人员切身利益的机构编制决策事项,制定工作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机构编制信访案件发生。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发挥监督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贯彻落实《红花岗区推动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构建各部门一体发力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去年来,参加区审计局组织召开的区交通运输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点会1次,区巡察办巡视反馈机构编制问题整改4个,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2个,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