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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组织机构
时间:2019-03-26 14:03: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一、市委编办领导

  任:喻启东

副主任:陈  

副主任:张光仕

副主任:夏红亮

调研员:彭远秀

二、市委编办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和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和协调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的职责划分;指导县(市、区)的职责划分。

(四)审核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及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市县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市、县、乡的机构编制分类;分配下达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县、乡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监察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开放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国家级、省级开放开发区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

(七)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编制结构比例;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编制结构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证件的核发、上下列编、科级领导职数报备、年审换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等。

(十)承担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承担市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承担信息宣传、业务培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统计、计算机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承担“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及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十二)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中共遵义市委、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及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